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现就我市农村中小学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原则
(一)招聘对象
凤城生源和户口2009—2011年专科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数量为70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学历、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原则
1、坚持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通过《凤城教育网》及新闻媒体播发广告,告知毕业生应聘教师事宜。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或岗位。报名时提交: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大学期间学费收据及申领助学贷款的单据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是2012年1月4-6日,报名地点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3、资格审查。由教育局负责初审,人社局负责复核。